美国301条款海事服务费:法规解读与实务影响

背景时间线

  • 2024年3月,美国五个全国工会提交了一份301条款请愿书,要求调查中国为了在海事、物流和造船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而采取的行为、政策和做法。
  • 正式调查于2024年4月17日启动。
  • 2025年1月23日,USTR发布《联邦公报》公告(FRN),称中国针对海运、物流和造船业争夺主导地位的行为,可根据301条款采取行动。
  • 紧接着,USTR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FRN,提议采取某些应对措施,包括征收服务费和对某些海上运输服务进行限制。随后进入评论期和举行公开听证会,USTR收到了近600条公众意见,并咨询了政府机构专家和经USTR批准的顾问。
  • 2025年4月9日,美国总统发布了第14269号行政命令,要求“恢复美国的海上主导地位”,并提出了具体行动建议。
  • 2025年4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FRN,宣布采取振兴美国造船业的针对性措施。

措施摘要

公告表示,根据对公众意见和听证会证词的审查,并参考了咨询委员会和相关服务监管机构的建议,认为应该采取针对性措施——对进入美国港口的海运船舶征收新的费用,以应对中国的部分反制政策。总体目标是向中国施压,并提振美国海运和造船业。

自2025年10月14日起,第301条款海事服务费将针对与中国相关的以下类别船舶收费:

  • ​​附件一适用于中国运营的船舶:2025年费用为每净吨50美元,到2028年4月17日将增至每净吨140美元。
  • 附件二适用于所有中国建造的船舶(无论运营商是谁):2025年费用为每净吨18美元或每集装箱120美元(以较高者为准),到2028年将增至每净吨33美元或每集装箱250美元。
  • 附件三适用于所有外国建造的车辆运输船,无论其建造国或船东/运营商是谁(除非该船舶在美国建造):新收费根据船舶的汽车当量单位(CEU)容量计算,自2025年10月14日起,每艘进入美国港口的外国建造船舶每CEU容量需缴纳150美元。中国运营、中国所有和中国建造的车辆运输船不包含在内。该费用不会逐年增加。
  • 每艘船舶每年最多被收费五次,每一次美国航线收费一次,这意味着收费取决于其服务频率和船队构成。

根据301条款,任何进入美国港口的船舶都将根据其所有权和建造情况缴纳附件一、附件二或附件三的费用(或无需缴纳),这些费用不可累积。换句话说,由中国实体运营的船舶将触发附件一(即使该船舶是中国建造的),而在中国建造的非中国运营船舶将触发附件二(除非适用豁免);每航次仅收取一次费用,该费用于船舶首次停靠美国港口时收取(涵盖该航线所有后续停靠);该费用每轮次最多收取一次(即使停靠一系列美国港口),以避免单个航次重复收费。

液化天然气油轮无需缴纳服务费,但也会面临一项规定:要求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必须由美国制造的液化天然气油轮运输的比例逐年提高。该限制将于2028年生效。

以上这些费用本身将由海运承运商承担。然而,承运商已公开表示有意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进口商。因此,这些费用的实施将导致进口货物的总到岸成本上升。进口商将面临更高的海运费,这将引至每单位进口货物的成本上升。

其他值得关注的海事行动

在同一通知中,USTR发布了一项新的拟议行动,拟对由与中国相关实体制造,或包含中国原产零部件的岸边起重机(无论哪国生产)征收100%的额外关税,并对中国原产的集装箱、卡车底盘及其底盘零部件征收20-100%的额外关税。这些关税的最终拟定和实施时间表尚未确定,USTR已经就该提案征求公众意见。

企业还应关注特朗普总统于4月9日发布的关于“恢复美国海上主导地位”的行政命令,该命令制定了海事行动计划,并认可了USTR提出的船舶限制措施,还提出了一些可能影响外国航运的额外措施。该行政命令指示国土安全部(DHS)“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提出新的立法”,以:

  • “要求所有通过船舶抵达的外国原产货物,在美国入境口岸办理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入境手续,以确保安全并征收所有适用的关税、税费、费用、利息和其他费用;”
  • “确保任何首先通过船舶抵达北美、在陆运过境国(加拿大或墨西哥)清关的外国原产货物,均须缴纳适用的关税、税费、费用(包括港口维护费)、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额外10%的CBP服务费。收取该费用的前提是运往美国的货物与抵达陆路过境国时的状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CBP有权自行裁定是否征收此类费用)。”

陆地边境收费提案很可能是基于担忧船舶运营商会试图通过在加拿大和墨西哥卸货,来规避美国新的船舶收费。

继特朗普总统4月9日发布行政令和USTR最终的301条款通知后,国会再次提出一项法案,该法案将使特朗普总统提出的类似措施成为永久性措施,并实施需要制定新法律的措施。这项名为《2025年美国船舶法案》(SHIPS for America Act of 2025)的两党法案于2025年4月30日提出。该法案纳入了USTR的301条款费​​用。

结论

随着这些新费用将于今年晚些时候生效,进出口商需要积极思考如何管理不断增长的供应链成本,与供应链和物流团队直接沟通,确定最佳策略以减轻潜在的成本影响。沟通的内容建议包括:了解哪些贸易航线的承运商需缴纳新费用;根据301条款费​​用重新协商承运商合同;探索其他承运商方案(例如悬挂美国国旗的承运商),或在费用生效前提前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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