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通过官方网站表示,证监会正式推出以科技创新为重点的公司债券发行工作,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该行业的融资服务能力。

为响应证监会举动,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两套官方指引,分别是: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深交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 6 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证监会表示:“科技创新债券旨在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

四类发行人

新指引主要为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四类发行人提供重点支持。科创孵化类发行人是指主体评级为AA+及以上,主营业务围绕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营,且创新能力和实力突出的企业。

证监会称:“新指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融资需求。”

证监会声称,沪深交易所在债券发行机构审核、资金用途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同时也对科技创新专项信息披露作出针对性安排,要求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核查责任。

试点计划

前期,沪深交易所已开展科技创新公司债试点工作。中国诚通、国新控股、小米通讯、TCL科技、中关村发展和深创投等企业共发行31只产品,融资253亿元(37.9 亿美元)。

证监会称:“资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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