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塞浦路斯-波兰-葡萄牙-西班牙:欧盟委员会将塞浦路斯、波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提交欧盟法院,指控四国尚未通告第二支柱指令转化的进展
- 立陶宛:全面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
- 波兰:波兰众议院正在考虑起草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法律
- 经合组织:发布第一支柱金额B主管当局协议范本
- 波多黎各:就第二支柱GloBE规则的实施进行咨询
- 保加利亚:就2025年税法修正案进行磋商
- 乌克兰:指出实施第二支柱是国家税收战略的优先事项
- 日本:更新与QDMTT安全港有关的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问答文件
- 库拉索岛:计划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
- 澳大利亚:作为对跨国税收改革承诺的一部分,支持经合组织遵守税收规则
- 芬兰:芬兰议会审议最低税法修正案
- 经合组织-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佛得角-刚果民主共和国-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土耳其:九个司法管辖区签署多边文书以实施第二支柱STTR,另有十个司法管辖区表示有意签署
- 美国:美国众议院共和党人表示支持比利时宪法法院提起的诉讼,挑战低税支付规则
- 英国: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就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的进阶指导草案进行咨询
- 塞舌尔-经合组织:塞舌尔将签署受税收规则约束的第二支柱多边文书
- 保加利亚-经合组织:保加利亚签署受税收规则约束的第二支柱多边文书
- 葡萄牙:部长理事会核准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法律草案
- 新加坡:议会考虑为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和2024年预算措施制定立法
- 联合国-经合组织:国际企业税收改革独立委员会建议联合国STTR取代经合组织版本
- 瑞士:瑞士联邦委员会决定在2025年实施第二支柱收入包容性规则
- 巴西:最新消息,巴西政府考虑增税和实施全球最低税以增加收入
- 新加坡:发布关于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和2024年预算措施立法的咨询回复摘要
欧盟-塞浦路斯-波兰-葡萄牙-西班牙
欧盟委员会将塞浦路斯、波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提交欧盟法院,指控四国尚未通告第二支柱指令转化的进展
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塞浦路斯、波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提交欧盟法院,原因是四国没有通告将理事会指令(EU)2022/2523(第二支柱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
早前,欧盟委员会决定将西班牙、塞浦路斯、波兰和葡萄牙提交欧盟法院,因为它们没有通告将2022年12月15日的理事会指令(EU)2022/2523(第二支柱指令)纳入国家法律的措施,这条指令是关于确保欧盟跨国企业集团和大型国内集团的全球最低税收水平。
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遵守第二支柱指令所需的法律,并立即将这些措施的文本传达给委员会。这些措施适用于从2023年12月3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迄今为止,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已履行这些义务,但西班牙、塞浦路斯、波兰和葡萄牙仍未通告国家实施措施。
委员会于2024年5月向西班牙、塞浦路斯、波兰和葡萄牙发送了合理意见。
委员会承认,当局正在做出重大努力,以完成第二支柱的国家实施立法,但迄今为止,这些成员国尚未通告转换措施,因此采取正式措施,将西班牙、塞浦路斯、波兰和葡萄牙提交欧盟法院,原因是缺乏对相关欧盟条款的转换。
背景
指令的转换是有效实施第二支柱的关键,第二支柱是G20/OECD国际税收改革的最低税收组成部分。第二支柱将限制企业税率的逐底竞争。大型跨国和国内集团或公司年营业额合计达7.5亿欧元的利润将按15%的最低有效税率征税。委员会认为实施第二支柱规则是一项优先事项,因为它将有助于降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风险,并确保最大的跨国集团缴纳商定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立陶宛
立陶宛将全面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
立陶宛议会(Seimas)正在考虑一项法律草案,遵照2022年12月14日的理事会指令(EU)2022/2523(先前报道)全面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如前所述,立陶宛已部分实施该指令,主要规则则选择推迟实施,包括收入包容性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除了IIR和UTPR,立陶宛还将实施国内补足税。依照草案,该法将于2025年1月1日全面实施。
波兰
波兰众议院正在考虑起草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法律
波兰众议院(下议院)正在考虑于2024年9月25日提交的一项法律草案,该草案旨在依照2022年12月14日的欧盟理事会指令(EU)2022/2523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先前报道)。该草案规定引入第二支柱收入包容性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以确保在前四个财年中至少有两个财年的年合并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其最低税率为15%。草案还规定引入合格的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以及某些安全港。
根据草案,该法律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但是,一项过渡条款规定,集团可以选择将法规应用于2023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财年,这是不可撤销的。在这种情况下,法规将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而IIR和QDMTT将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财年。
经合组织
经合组织发布第一支柱金额B主管当局协议范本
2024年9月25日,经合组织宣布发布主管当局协议范本(MCAA)以促进其对第一支柱金额B的政治承诺的实施。
国际税收改革: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在实施第一支柱金额B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早前,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主管当局协议范本(MCAA),以促进其对第一支柱金额B的政治承诺的实施。这一实用工具对资源和数据可用性有限的司法管辖区特别有利。
今年年初,包容性框架当局发布了一份关于第一支柱金额B的报告,为基线营销和分销活动提供了一个简化和精简的定价框架,预计将减少转让定价纠纷、合规成本,并提高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税收确定性。
实施B金额得到所有包容性框架成员的政治承诺支持,他们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轻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管辖区因应用简化和精简方法可能产生的潜在双重征税。
有关B金额的附加指导意见(包括包容性框架对B金额政治承诺的管辖区定义)于2024年6月发布,允许各管辖区开始实施。
正如包容性框架联合主席于2024年5月30日发表的声明中所述,包括B金额框架在内的支柱一揽子计划的进一步工作正在进行中。
波多黎各
波多黎各就第二支柱GloBE规则的实施进行磋商
波多黎各财政部就波多黎各实施第二支柱GloBE规则展开公开磋商。磋商涵盖一般政策考虑和一般法律考虑。 如磋商文件中所述,财政部现阶段专注于入境投资,目前不考虑实施收入包容性规则(IIR)或低税支付规则(UTPR)。该政策决定的影响如下:
- 总部位于波多黎各的跨国集团无需应用IIR,因此,可能需要在其他司法管辖区针对位于低税管辖区的组成实体应用IIR或UTPR;
- 总部位于外国的跨国集团位于波多黎各的母公司无需应用IIR;
- 波多黎各不会根据UTPR征收任何其原本有权征收的税款。
由于财政部没有考虑实施IIR或UTPR,因此咨询文件的主要重点是引入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的可能性及其设计特点。咨询文件还涵盖了除QDMTT之外的替代最低税的可能性,该替代最低税可以采取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或其他形式的国内最低税(DMT)的形式。最后,咨询文件涵盖了税收激励和补助的影响。
咨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就2025年税法修正案进行咨询
保加利亚财政部宣布公布2024年税法修正案,供公众咨询,包括对《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和《消费税和税务仓库法》的修订和补充。
一些主要修订/补充包括:
- 将对高失业率地区投资的税收优惠延长至2030年;
- 根据最新的OECD行政指导更新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立法;
- 实施欧盟跨境供应小企业计划,允许一个欧盟成员国的小企业在其他欧盟成员国享受增值税豁免,前提是其他国家/地区的供应量不超过相应的国内起征点,且在欧盟的总供应量不超过100,000欧元。
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乌克兰
乌克兰指出实施第二支柱是国家税收战略的优先事项
乌克兰国家税务局发布了一份新闻稿,介绍了最近与经合组织的会议,讨论了包括合作使乌克兰税收立法符合经合组织标准在内的各种事项。新闻稿指出,乌克兰有意签署 STTR MLI,因为实施第二支柱是乌克兰国家税收战略的优先事项。
乌克兰国家税务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其最近与经合组织会议的新闻稿,讨论了各种事项,包括合作使乌克兰税法符合经合组织标准。新闻稿指出,乌克兰打算签署STTR多边工具,因为实施第二支柱是乌克兰国家收入战略的优先事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代表参加了经合组织组织的技术会议
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邀请,乌克兰财政部和乌克兰国家税务局代表参加了与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领导层以及经合组织专家的会议。
会议旨在讨论进一步完善转让定价规则、实施打击对欧盟和乌克兰市场运作有直接影响的逃税行为的规则等事宜,同时考虑到经合组织理事会关于进一步打击国际商业运营中贿赂外国官员的税收措施建议的规定。
会议期间,还讨论了与经合组织进一步合作的方向,使乌克兰税收立法和政策的要素符合经合组织在国际税收方面的主要标准。
经合组织在国际税收、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方面的全球举措,主要旨在改进现有的机制,以打击税基侵蚀和消除税收利润。
此外,在计划框架内,乌克兰代表团参加了实施受控税率规则的多边文书的签字仪式,该规则是第二支柱(受税收规则STTR约束)的一部分。在仪式上,宣布了完成加入多边协定所需的所有国内程序的意向,因为实施第二支柱是2030年前国家税收战略的优先方向,该战略已于2023年12月27日经乌克兰内阁第1218-r号命令批准。
乌克兰加入STTR多边协定将使乌克兰能够修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国际协定,为其添加单独的“应纳税规则”条款。 举行的会议对与会者很有用,旨在加强与经合组织在税收、监测和实施BEPS行动计划方面的进一步合作,继续将国际标准和全球最佳实践引入乌克兰的税收立法。
日本
日本更新与QDMTT安全港有关的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问答文件
2024年9月13日,日本国税厅发布了一份关于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最新问答文件。此次更新包括增加两个新问题,涉及符合条件的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安全港的要求,这些要求包含在第二套经合组织行政指南中,作为其2024年税制改革的一部分,日本于2024年春季通过了该指南。
QDMTT安全港免除了集团根据第二支柱GloBE规则计算其经营所在司法管辖区有效税率(ETR)的需要,前提是该司法管辖区颁布了满足安全港要求的QDMTT。符合QDMTT安全港条件的好处是,集团只需根据国内QDMTT立法为该司法管辖区计算一次ETR。
库拉索岛
库拉索岛计划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
据最近的报道,库拉索岛政府正计划引入税收制度改革,以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GMT)。引入15%的GMT被视为政府2025财年预算政策的一部分,该政策还包括遵守经合组织BEPS和信息交换标准的其他措施,以及通过特别经济区加强财政设施的措施。政府计划的更多细节将在发布后公布。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支持经合组织遵守税收规则,作为对跨国税收改革承诺的一部分
澳大利亚竞争、慈善和财政部助理部长Andrew Leigh发表了一份声明,宣布澳大利亚致力于跨国税收改革,并签署了一份支持经合组织的“遵守税收规则”的声明。如前所述,经合组织于2024年9月19日举行《促进实施第二支柱税收规则的多边公约》(STTR MLI)签字仪式。澳大利亚参加了签字仪式,但没有签署或表示有意签署该公约。
关闭跨国避税之门
阿尔巴尼斯政府为确保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缴纳公平的税款,继续履行对跨国税收改革的持续承诺,签署了一份支持经合组织的“税收规则”的声明。
“税收规则”允许发展中国家在某些类型的收入未按最低税率征税时适用“补税”。
在签署经合组织支持声明之前,澳大利亚议会已出台立法,确保跨国公司支付其公平份额,这些立法建立在以下已实施的措施之上:
- 收紧澳大利亚的薄弱资本化规则,以减少跨国公司制造人为债务的能力和减少税单的行为。
- 制定新的披露法,要求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披露其子公司的信息(包括注册地点和税务居住地信息)。
- 要求价值超过200,000美元的澳大利亚政府合同的投标人披露其税务居住国。
- 增加避税工作组的资金,以加强其打击跨国企业逃税的工作。
这些重大举措使澳大利亚成为2021年达成的OECD/G20双支柱解决方案下致力于改善国际税收体系的主要司法管辖区之一。
大型跨国公司缴纳公平份额税款的税收制度对经济和国民都更有利。除了最近提交给议会的全球最低税立法外,政府对纳税规则的支持意味着澳大利亚完全支持经合组织的第二支柱改革。
芬兰
芬兰议会审议最低税法修正案
芬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HE 98/2024 vp法案草案的公告,该法案于2024年9月20日提交议会,以修订《最低税法》。根据2022年12月14日的欧盟理事会指令(EU)2022/2523,2023年底通过了《最低税法》,以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HE 98/2024 vp法案草案包括对该法案的修正案,以纳入经合组织关于第二支柱规则的最新行政指导,包括澄清法律某些方面、简化最低税计算方法、实施过渡性UTPR安全港等的修正案。如果获得批准,该法案草案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生效,并适用于自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经合组织-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佛得角-刚果民主共和国-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土耳其
九个司法管辖区签署多边文书以实施第二支柱STTR,另有十个司法管辖区表示有意签署
管辖范围:经合组织、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佛得角、刚果民主共和国、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土耳其
经合组织宣布,9个司法管辖区于2024年9月19日签署了新的《促进实施第二支柱税收规则多边公约》(STTR MLI),另有10个司法管辖地区表示有意签署。9个签署国包括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佛得角、刚果民主共和国、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和土耳其。已表示有意签署的10个司法管辖区包括比利时、保加利亚、哥斯达黎加、蒙古、葡萄牙、塞内加尔、塞舌尔、泰国、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
新条约推进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受保护发展中国家税基的税收规则约束
早前,国际社会采取了另一个具体行动,通过实施新的第二支柱税收规则,进一步加强全球最低税,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确保更公平、更好的国际税收安排。
9个司法管辖区签署了一项新的多边条约,允许早期采用者迅速实施新的第二支柱税收规则。
OECD/G20关于BEPS的包容性框架成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商定了《第二支柱税收规则》(STTR),他们还通过了一项选择性的《促进实施第二支柱征税规则的多边公约》(STTR MLI),以使该规则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
《税收规则》确保对相关跨境支付的最低征税水平,旨在防止因国家间税收制度差异而导致收入以极低税率征税或根本不征税的情况。
包容性框架成员将低于9%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于短期税收减免所涵盖收入,并承诺应要求将短期税收减免纳入与包容性框架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双边税收协定中。
STTR允许司法管辖区“退税”,其中规定的收入类别的名义税率低于STTR最低税率9%,并且根据条约已放弃对该收入的国内征税权。
STTR是确保跨国企业全球最低税一揽子规则的一部分。STTR补充并优先于该方案中商定的其他规则,旨在帮助包容性框架发展中国家成员保护其税基。包容性框架的70多个发展中国家成员有资格根据短期技术报告的承诺,要求将短期技术报告纳入其与包容性框架其他成员的协议中。
发展中国家往往是大量对外支付的来源,这些支付可能需要低税或免税。STTR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种更简单的工具,通过在受援国管辖范围内对任何此类付款征税,帮助保护其税基,从而确保他们获得公平的税收份额。
STTR可以通过加入STTR MLI或通过双边税收协议修正案来实施。司法管辖区的积极参与,证明包容性框架成员对STTR政策目标的坚定承诺。在签署仪式上,包容性框架的包容性框架的19名成员参加了仪式,在内部流程完成后立即签署或表示有意签署STTR MLI。签字仪式是发展中国家在实施“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第二支柱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经合组织秘书长Mathias Cormann表示:“目前,发展中国家因跨国企业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而损失了大量收入。与发达司法管辖区相比,它们更容易受到这些做法的影响。多边文书即将生效将产生真正切实的影响,使发展中国家能够要求将税收规则自动纳入与包容性框架发达国家成员的双边税收条约,确保每方都能从正在制定的基于共识的解决方案中受益,以使全球税收制度在日益全球化和数字化的世界经济中更加公平和有效。今天的签字仪式是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解决方案旨在稳定全球税收格局,减少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动机,遏制有害的税收竞争,消除各国提供低或无公司税安排以换取投资的不适当压力,并帮助为世界各国政府创造重要的额外收入。”
STTR MLI的文本、解释声明、背景信息、数据库以及各签署方和当事方的立场可在以下网址获得https://oe.cd/sttr-mli
美国
美国众议院共和党人表示支持比利时宪法法院提起的诉讼,挑战低税支付规则
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Jason Smith和其他众议院共和党人已致函经合组织秘书长Mathias Cormann,再次反对双支柱解决方案,并表示支持美国自由企业商会向比利时宪法法院提起的诉讼,质疑低税支付规则(UTPR)。2024年9月17日的致信正文如下:
尊敬的Cormann秘书长:
一年前,由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成员率领的国会代表团前往巴黎,向经合组织(OECD)明确表示,美国国会不会同意拜登-哈里斯政府单方面谈判达成的全球税收协议。我们今天写信重申我们的反对意见,并支持美国自由企业商会在比利时宪法法院提起质疑低税支付规则(UTPR)的诉讼,该规则将放弃美国的税收主权,由允许未经选举的外国官僚决定税收政策,并帮助外国政府任意从美国经济中提取数千亿美元。美国七年前颁布了一项强有力的全球最低税,美国国会不会用经合组织全球税收协议中拼凑出来的版本来取代这一行之有效的政策。《统一技术规定》和其他经合组织政策的实施将迫使美国向外国政府放弃1200亿美元的收入,同时为中国和其他国家提供竞争优势。最终,拜登-哈里斯政府没有权力在未经美国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对美国人实施任何税收协议——这样做将违反美国宪法。出于这些原因,我们继续反对经合组织的全球税收协议,并支持比利时宪法法院正在进行的阻止实施的努力。
美国宪法明确赋予国会而不是总统拥有征税权。具体而言,美国宪法要求“所有增加收入的法案都应由众议院提出”。这种宪法结构使美国众议院的税务委员会筹款委员会成为美国税法可能发生变化的唯一实体。因此,拜登-哈里斯政府在没有与国会协商的情况下进行的单方面谈判构成了对其权力的重大超越,给美国工人和企业带来了可怕的后果。
UTPR存在根本缺陷,中国将利用经合组织全球税收协议的漏洞进行直接政府补贴,其他国家可能也会这样做,从而阻碍经合组织确保最低税收水平的既定目标。最终,UTPR将针对美国工人和企业,允许外国政府收回美国重要的税收优惠(例如,研发和低收入住房的税收抵免),并攻击美国公司在第三方司法管辖区的运营。
美国已经实施了强有力的全球最低税。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已被证明是防止跨国公司滥用税收行为的有效机制。我们承认各国对本国公司和境内活动采用税收规则的主权。我们还欢迎各国努力制定自己的GILTI型全球最低税。遗憾的是,UTPR和经合组织全球税收协议中设想的其他政策未能充分尊重GILTI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经过验证的全球最低税,这使得外国政府能够不公平地针对美国人。
迄今为止,世界上只有不到一半的经济体考虑过实施经合组织的全球税收协议,即使像中国也不能保证会遵守规则。例如,去年有报道称,中国指示国有企业逐步停止使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解决安全问题和西方影响。《统一技术规定》和经合组织全球税收协议的其他方面取决于透明的公司财务报告和母国司法管辖区,以确保准确和诚实的合规。然而,这一制度完全不足以监管国家、企业和审计师合谋掩盖信息并规避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司法管辖区。根据经合组织的全球税收协议,美国工人和企业会成为众矢之的。
美国国会仍然反对不公平和不可行的经合组织全球税收协议。如果外国政府试图通过UTPR或经合组织全球税协议中的其他机制针对美国人,我们将被迫采取反制措施。我们鼓励并支持为维护各国税收主权和阻止实施《统一技术规定》等不公平规则所做的一切努力,包括最近向比利时宪法法院提出的质疑。
英国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就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的进阶指导草案进行咨询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已就《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指南》的进阶草案展开咨询 ,包括手册的新页面和更新页面。咨询将于2024年10月23日结束。
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进阶指导草案
咨询说明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的进阶指导草案。除了新起草的页面外,本次发布的英国税务海关总署指导手册草案还包括所有之前发布的页面(在某些情况下包括更新)。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邀请利益相关者对本指南草案发表意见。在审查了咨询答复后,将开始出版该手册。
随后将在适当时候补充发布指导草案。这将包括关于流通实体、合资企业、保险业、额外补充金额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的剩余指导草案。
文件
塞舌尔-经合组织
塞舌尔将签署受税收规则约束的第二支柱多边文书
2024年9月11日,塞舌尔内阁批准签署《促进实施第二支柱税收规则多边公约》(STTR MLI)。STTR MLI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保护其税基,并允许在现有的双边税收条约中实施STTR,而无需进行双边谈判。它包括允许来源司法管辖区“退税”的规定,其中规定的集团内部涵盖收入类别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STTR最低税率9%,并且根据税收协定已放弃对该收入的国内征税权。例如,如果付款人管辖区可以根据条约对所涵盖的收入支付征收5%预扣税,收款人则需缴纳1%的名义税率,付款人管辖区保留5%的预扣税权,并可以根据STTR征收相当于所涵盖收入金额3%的额外税(9%-5%-1%=3%)。STTR优先于GloBE规则(IIR和UTPR),并可作为这些规则下的涵盖税抵扣。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将签署受税收规则约束的第二支柱多边文书
2024年9月11日,保加利亚部长理事会签署一份《促进实施第二支柱税收规则多边公约》(STTR MLI)的意向书。STTR MLI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保护其税基,并允许在现有的双边税收条约中实施STTR,而无需进行双边谈判。它包括允许来源司法管辖区“退税”的规定,其中规定的集团内部涵盖收入类别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STTR最低税率9%,并且根据税收协定已放弃对该收入的国内征税权。例如,如果付款人管辖区可以根据条约对所涵盖的收入支付征收5%预扣税,收款人则需缴纳1%的名义税率,付款人管辖区保留5%的预扣税权,并可以根据STTR征收相当于所涵盖收入金额3%的额外税(9%-5%-1%=3%)。STTR优先于GloBE规则(IIR和UTPR),并可作为这些规则下的涵盖税抵扣。
葡萄牙
葡萄牙部长理事会核准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法律草案
在2024年9月11日举行的会议上,葡萄牙部长理事会根据2022年12月14日的欧盟理事会指令(EU)2022/2523批准了关于实施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的第21/XVI/1号法律草案,该草案于同日提交议会。该法律草案包括引入第二支柱收入包容性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以确保在最近四个财政年度中的至少两个财政年度,年综合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的跨国公司集团的最低税率为15%。该法律草案还规定引入合格的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
经议会批准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IIR和QDMTT将适用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的财年,而UTPR通常适用于2025年1月2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然而,对于最终母公司位于已行使指令第50条允许的IIR和UTPR延期申请选择权的欧盟成员国的集团实体,UTPR将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
新加坡
新加坡议会考虑为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和2024年预算措施制定立法
新加坡议会正在考虑立法引入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并实施2024年预算声明中宣布的税收措施(先前报道),包括:
这两项法案均于2024年9月9日提出,并已通过一读。条例草案的二读将在下次会议上完成。
联合国
国际公司税改革独立委员会建议联合国STTR取代经合组织版本
国际公司税改革独立委员会(ICRICT)发布了一份报告,对经合组织和联合国版本的《税收规则》(STTR)进行了比较。这两个版本基本上都允许来源国对税收协定下的付款征收最低限度的税款,前提是付款在收款人所在国的税率较低或不征税。在报告中,ICRICT建议发展中国家在其税收协定中引入联合国STTR。
导言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各国之间签署的双重征税条约数量迅速增加,从全球约500个增加到3000多个。这些条约最初是为了防止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双重征税而提出的,如今已成为通过降低发展中国家增加收入的能力来加剧全球不平等的工具。
由此产生的双边税收协定网络偏向于居民国(跨国公司及其中介机构的所在地)的需求。这是通过降低集团内部付款(如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率的规则来实现的,这些付款从经济活动发生的国家(来源国)流向跨国公司的母国或位于低税管辖区的离岸中介机构。
跨国公司利用低税收管辖区来构建集团内部支付的能力往往导致低或双重不征税,并导致来源国的收入损失。
为了确保集团内部支付的最低税收水平,G20/OECD包容性框架(G20/OECD IF)和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UNTC)分别制定了一项税收规则(STTR)。这是在交易基础上适用于收款人所在国名义税率较低的来源国付款的最低税。
STTR基于这样一种理解,即根据税收协定,如果来源国已放弃对某些对外付款的征税权,当有关收入在收款人所在国(即居住国)以低于一定税率的税率征税时,它应该能够收回其中一些权利。
在所有条约中纳入STTR将允许来源国在另一国不按商定的最低税率征税的情况下对收入征税,使(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能够对目前避税的收入征税。
然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 STTR)制定的STTR与G20/OECD IF(OECD STTR)开发的STTR在很大程度上有所不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通过和实施这些建议之前必须仔细考虑。
G20/OECD IF成员已被邀请签署多边文书,以使STTR于2024年9月19日生效。
作为一个委员会,我们认为,联合国短期税收减免对各国的益处远大于经合组织短期税收减免,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在管理方面还是在潜在的额外税收方面。
因此,我们建议发展中国家在其税收协定中引入联合国短期税收减免。
瑞士
瑞士联邦委员会决定在2025年实施第二支柱收入包容性规则
瑞士联邦委员会宣布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支柱收入包容性规则(IIR)。瑞士补足税(QDMTT)已于2024年1月1日生效,而低税支付规则(UTPR)暂时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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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R国际补足税将于2025年生效
在2024年9月4日伯尔尼的会议上,联邦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收入包容性规则(IIR)。这项国际补足税将补充2024年已经引入的瑞士补足税(QDMTT)。这两项税收规则都将确保税收收入留在瑞士,而不是流向国外,并提供法律确定性。
2023年,瑞士人民和各州投票赞成联邦委员会在瑞士引入OECD/G20最低税。主要目的是防止瑞士流失税收收入,转而流向外国。联邦委员会于2024年引入的瑞士补足税(QDMTT)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另见方框)。在2024年9月4日的会议上,联邦委员会还决定在2025年实施收入包容性规则(IIR)。有了这项国际补足税,瑞士企业集团的外国子公司以及外国企业集团的中间控股公司的利润将按15%的税率征税,前提是该企业集团的全球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
如果瑞士没有使IIR生效,其他司法管辖区可以根据OECD/G20的最低税收规则,通过适用第二项国际补足税,即低税支付规则(UTPR),对这些外国利润征税。继2024年引入IIR和QDMTT后,绝大多数欧盟成员国以及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计划从2025年开始应用UTPR。
通过实施IIR,瑞士可以获得收据,这些收据可用于增强该国作为商业地点的吸引力。此外,联邦委员会将因此在瑞士提供法律确定性。在实践中,受影响的公司可以在适用《统一技术规定》的司法管辖区免除许多税务程序。
IIR的收据估计涉及高度的不确定性。粗略地说,这些资金可能达到5亿至10亿瑞士法郎,其中1.25亿至2.5亿瑞士法郎将根据宪法分配关键流向联邦,3.75亿至7.5亿瑞士法郎流向各州。
瑞士暂时没有UTPR
联邦委员会决定暂时不实施《统一技术规定》,因为它认为此举带来的风险将超过《统一技术要求》的收入潜力。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统一技术规定》也受到了批评。在权衡利害关系时,联邦委员会接受了苏黎世大学René Matteotti教授准备的专家意见。自由发展基金将继续密切关注OECD/G20最低税实施方面的国际发展。
关键词
OECD/G20最低税规则(QDMTT、IIR和UTPR)适用于全球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的国际企业集团。这些措施是按顺序实施的。
首先,QDMTT确保受影响的公司集团或业务部门在其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最低税收。它自2024年1月1日起在瑞士生效。然后,如果有关业务单位不受国外最低税收的约束,IIR还确保集团公司在最终母公司(或中间控股公司)的所有外国业务单位的最低税收。作为一项包罗万象的措施,UTPR确保了企业集团所有业务部门在在既不受QDMTT约束也不受IIR约束的低税利润情况下的最低税收。
巴西
最新消息,巴西政府考虑增税和实施全球最低税以增加收入
如前所述,巴西政府正寻求增加税收收入,以支付参议院最近批准的社会总收入(收入)可选制度(CPRB)部分延期的费用。这包括提高净股本利息预扣税率(JCP)和利润社会贡献率(CSLL)的计划。2024年8月30日,为此目的向国民议会提交了一份法案草案。关于JCP,该法案草案将把JCP的预扣税率从15%提高到20%。关于CSLL,该法案草案将暂时提高CSLL费率,直至2025年底:
- 银行从20%增加到22%;
- 私人保险公司、资本化公司和经纪公司从15%增加到16%;
- 其他公司从9%增加到10%
除了JCP和CSLL的变化外,政府还在考虑采取措施增加对科技公司的税收,并在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引入15%的全球最低税。这些措施的更多细节将在获得后公布。
新加坡
新加坡发布关于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和2024年预算措施立法的咨询回应摘要
新加坡财政部发布了《2024年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草案和所得税(修正案)法案公众咨询回复摘要》。如前所述,立法草案规定引入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并实施作为2024年预算声明一部分宣布的税收措施(先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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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草案和《2024年所得税(修正案)法案》公众咨询的回应摘要
2024年8月31日
1. 财政部(MOF)邀请公众在2024年6月10日至7月5日期间就《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和附属立法草案以及《2024年所得税(修正案)法案》草案提供反馈。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
2. 正如2024年预算声明中宣布的那样,《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草案和附属立法将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2.0倡议的第二支柱下实施国内补足税(DTT)和收入包容性规则(IIR)。
3. 财政部收到了关于DTT和IIR的政策、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反馈,以及它们与一般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互动。财政部对关键反馈的回应见附件A。
4. 由于第二支柱规则的某些方面仍在制定中,财政部和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将继续监测正在进行的国际发展,并在必要时完善所得税制度参数。
2024年所得税(修订)法案
5. 2024年所得税(修正案)法案草案提议对1947年《所得税法》(ITA)进行立法修正,以实现:(a)2024年预算声明中宣布的税收措施;(b)财政部定期审查新加坡所得税制度所引起的变化。
6. 财政部收到了关于拟议立法修正案的反馈,特别是关于以下措施的反馈:
- 引入可退还投资信贷(RIC);
- 引入另一种税收基础,航运实体的合格收入将参照净吨位征税;
- 澄清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管理人持有的REIT单位的税务处理。
7. 财政部对关键反馈的回应见附件B。
8. 感谢所有受访者的反馈。